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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大学生社会活动评价办法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3日 00:00  来源:   点击量:

一、 学院大学生社会活动采用分值评价,上不封顶,身兼数职,可以重复加分。

二、 学院大学生社会活动包括学校和学院的文化活动、社会实践、讲座、报告等。活动发布由学院负责,学生自由报名,报满为止。

三、 社会活动按照参与程度和难易程度分A、B、C、D四个等级,分别赋予5分、10分、15分、20分的分值。

四、 学生表现分优、良、中、差,由指导老师(或相关学生组织负责人)负责认定,分别对应100%、80%、60%、0的评价系数,该项目分值乘以评价系数即为该学生该活动评价分。

五、 三年级学生组织干部基础分为50分;二年级学生组织干部基础分为30分;一年级学生组织干部基础分为10分。班长、团支书基础分为30,班团其他干部基础分为10分。

六、 学生干部参加社会活动,按照第一、二、三、四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 项目结束后,指导老师填写记分卡并加盖手戳,由相关学生组织负责发放并做好备案。

八、 如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活动,扣分处理,扣分标准为该项目分值的一半,指导老师填写记分卡并加盖手戳,由相关学生组织负责备案。

九、 社会活动评价作为学生评奖、评优、评助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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