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依据《6165金沙总站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滕桂法、王瑞林
副组长:苑迎春、焦昆、高亮
组员: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辅导员、教学秘书
负责转专业的具体实施。
二、转专业对象
对拟转入专业感兴趣且有一定专长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转入条件及考核要求
(一)转入条件
申请在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第一学期课程的平均学分绩须在本专业(类)排名位于前30%且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申请在第三学期初转专业的,须跟随转入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二)考核要求
1.第二学期初转专业
考核形式:笔试
考核内容:《大学信息技术》和《大学计算机》先导课。
考核标准: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的基础,具备拟转入专业的基本素质和专长,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百分制)。
2.第三学期初转专业
考核标准:第一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
(三)录取规则
1.总评成绩构成
第二学期初转专业总评成绩由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和学院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占总评成绩的30%;《大学信息技术》笔试成绩占总评成绩50%,《大学计算机》先导课笔试成绩占总评成绩20%。
第三学期初转专业总评成绩由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组成。
2.录取方式
对符合转入条件且学院考核合格的学生,按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专业接收名额,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通知。在第二学期初、第三学期初,学院网站方式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并公布各专业接收名额,第二学期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转入专业人数的20%,第三学期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转入专业的10%。
(二)志愿填报。学生自主填报志愿(限报一个),填写6165金沙总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
(三)转出资格审核。按照转专业条件审核拟转出学生的转专业资格。
(四)转入资格审核。按照转专业条件审核拟转入学生的转专业资格。
(五)组织考核。按照考核要求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
(六)名单公示。按照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示3天。
(七)材料报送。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八)确定结果。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主页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生转专业后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选课和课程的认定
1.学生转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习相关课程。
2.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经通过的课程,凡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视为等效后予以承认。
(二)学生转专业后的毕业资格审核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以此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
六、申诉方式
学生对转专业结果不服,可按照《6165金沙总站学生校内申诉办法》提出申诉。
七、其他说明
1.转专业指导。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专题报告等方式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及政策宣讲等指导活动,并向学生提供转专业相关咨询。
2.本实施细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6165金沙总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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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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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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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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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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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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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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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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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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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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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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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原因: □1.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优秀学生转专业、□降级转专业); □2.学生在学习期间因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4.退伍复学; □5.其他原因。 注:因3、5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除填写本表和提供相关证明外,还应提交较详细的申请书。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转 出 学 院 意 见 |
签名(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转 入 学 院 意见 |
签名(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教 务 处 意 见 |
签名(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由转入学院收齐后,统一到教务处加盖公章后存入学生档案。